法国启蒙运动之二:孟德斯鸠1 法国启蒙运动的高潮并非自孟德斯鸠开始,他也不是法国启蒙运动的最主要的代表,但为叙述方便,这里先来讲他。 孟德斯鸠是一位博学者,又是一位幸运者;是一位有巨大贡献的历史人物,又是一位得到各方厚爱的人士。在18世纪的所有著名人物中,他的生活是最为和祥顺达、风平浪静的,加上他又有雄厚的物质基础和经商才能,完全可以称他是法国启蒙时代的一位"福星"。 孟德斯鸠学识渊博,视野开阔,他影响最大的著作自然是《论法的精神》,但他的学识并不止此一端。他不但是那个时代最大的法学专家,而且对于文学、哲学以及自然科学都很有兴趣。他写过《论自然史的考察》、《论相对运动》,也写过《古老和现代地球的物理史草案》。可见他对自然科学不但饶有兴趣,而且有相当的水平。另外,他的经济思想,特别是他的人口理论,也曾得到休谟的赞赏,而且即使从今天的角度理解,依然不失为一种有益的理论探索。 他的《论法的精神》一书,主题固然不离法学与政体论,但涉及的内容很多,特别是其中对各个民族和国家的历史比较,颇有现代人所崇尚的大文化的意向。他重气候的人文作用,认为"炎热的气候使人的力量和勇气萎顿,而在寒冷的气候下,人的身体和精神有一定的力量使人能够从事长久的、艰苦的、宏伟的、勇敢的活动。"而且"不仅在国与国之间是如此,即使在同一国中地区与地区之间也是如此。中国北方的人民比南方的人民勇敢,朝鲜南方的人则不如北方的人勇敢。"结论或有武断,气象果然不同。气候之外,他也很重视居住生活环境的作用。他认为:"肥沃的土地常常是平原,无法同强者对抗,只好向强者屈服";而"土地贫瘠,使人勤奋、俭朴、耐劳、勇敢和适宜于战争;土地所不给予的东西,他们不得不以人力去获得。"他还认为:"岛屿的人民比大陆的人民爱好自由,岛屿通常是很小的;一部分的人民不那么容易被用来压迫其他部分的人民;海洋使他们与大的帝国隔绝;暴政不能够向那里伸展;征服者被大海止住了;岛民很少受到征略战争的影响,他们可以比较容易保持自己的法律。" 他的这些观念,虽不算十分科学,亦不必十分科学,但肯定是有很重要的科学因素在内。昔日中国的一些研究者对此类观念往往不加思索便嗤之以鼻,现在思想成熟些了,也慢慢认识到地理环境在确立一个民族的特殊文化性格方面,确实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且愈在人类文明早期,其作用愈大。在这个意义上讲,孟德斯鸠可以说是现代文化学的一个前驱者。 孟德斯鸠的宗教观念,在当时也居于先进行列。他并非无神论者,而且从他的言行考察,他是倾心于基督信仰的。但他的妙处在于,一方面认为世界是上帝谛造的,一方面又认为,世界既经谛造,它就只能按照其自身的规律运动。这规律无论人类也罢宗教也罢,那怕是上帝也罢,只能遵循不能违背。好比一个婴儿既出母腹,他就会按照自己的规律成长。这思想颇有些牛顿力学的味道,牛顿认为上帝给了世界第一次推动,世界一旦运动起来,就不再打扰上帝,而按照自己的规律就此运动下去,孟德斯鸠的这个思想背后,隐隐含有上帝是为人所创造的影像。即使没有这影像,我们也应该承认他的宗教观,对当时在法国还很有势力的保守的宗教传统而言,也是一种冲击或反抗。 不但如此,他对于天主教的种种弊端,尤其深恶痛绝。他说:"修道士手中几乎掌握了全国的财富",但他们是一帮吝啬鬼,"永远往里拿,决不往外掏","这些财富落在他们手中,可谓陷于瘫痪,再没有交流,也没有贸易;更没有百艺,也没有制造。"他主张信仰自由,反对宗教迫害,也反对禁欲主义。他认为教会是科学发展的障碍。他讽刺说:"在修道院中,人们可以看见一个永恒的家庭,这个家庭不生育一个人,而它自己的存在则依靠天下众庶。"要吃要喝还要迫害善良的百姓,而自己却不能为人类增添一个儿女,却要把多少优秀的青年弄到修道院去,这在孟德斯鸠看来,都是大逆不道的事情,颇有些"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的味道。他痛斥说:"这些庵院,永远张着大嘴,和无底洞一样,吞没未来的种族。"孟德斯鸠也如同绝大多数法国启蒙思想家一样,文笔流畅,气势纵横。 他的文章有很强的传播性和感染力。他的《波斯人信札》,一出版便产生大影响,而他的《论法的精神》,出版之后,更是引起轩然大波。各方人士对其纷纷议论,或批评或赞扬,或痛恨或崇拜,或高兴得眉飞色舞,或气得话都说不出来。不足两年时间,就再版了22次。这种情况,是休谟先生追求一生都不曾得到,而贝克莱先生甚至连做梦也不会梦见的。此情此景,羡慕煞人。 孟德斯鸠于1689年即英国光荣革命取得胜利的第二年,出生于法国波尔多附近的拉柏烈德庄国。他的父亲是一位很有财力的军人,他母亲也是贵族出身,而且有英国血统。 孟德斯鸠一生不曾为金钱发愁。他其实是一位颇有资财的贵族。但他思想开明,又有很高的天赋。虽然他7岁时他母亲就去世了,但好像这个沉重打击并没有对他的少年生活产生特别强烈的影响。他1700年入学,1705年完成学业。在学校学习了拉丁文、希腊文、历史、地理、数学、哲学等必要的课程,对绘画、舞蹈和音乐同样兴趣盎然。1713年,他父亲也去世了,于是他承袭父业,当上了波尔多议会的议员。1714年,他的身为该议会议长的伯父又去世了,他又被任命为议长,并且承袭了他伯父的男爵尊号,此时他不过25岁。1715年,他与一位贵族少女结婚,他妻子又带10万镑嫁妆给他们的家庭。 孟德斯鸠是一位富翁,但他并不以此炫耀,因为他同时还是一位颇有才能的商人,他经营葡萄种植和酿酒业,利润不菲。我们记得休谟先生每增加一次稿酬都乐得合不拢嘴,马上产生自己已经是个"富人"的感觉,而真正的富翁如孟德斯鸠一样的,他们并不张扬。到了1726年,他又把议长的职务卖掉,据说这个职务当时可以换取七八十万镑,但究竟卖了多少钱,他本人缄口不言,也无资料可考。 孟德斯鸠是个富人,但他不是一个庸人,而且也不是一个只会赚钱的商人。他首先是一位学者,却又不是一位只会钻故纸堆的学者。从他的种种记述上看,他对笛卡尔十分钦敬,但他和笛卡尔其实有莫大区别。笛卡尔最擅长在学术及思辨领域中演绎和发展自己,孟德斯鸠的学问却与法国的现实息息相关,而且他的学术成就很快便得到社会的承认。1716年,他被吸收为波尔多科学院院士,1728年又被选为法国科学院院士。他一生喜爱交友,也喜爱游历。他曾经先后到过奥地利、匈牙利、意大利、瑞士、德国和荷兰等地,还在英国居住了两年。他的主要著作包括《波斯人的信札》、《罗马盛衰原因论》和《论法的精神》。他和狄德罗、霍尔巴赫,爱尔维修等人都多有交往。他死后,狄德罗亲往送葬。孟德斯鸠于1751年去世,其时,他已经成为法国和欧洲十分著名的人物。 孟德斯鸠最重要的理论贡献,还在于他写出了令世人惊叹的法学并政体名著《论法的精神》。《论法的精神》并非横空出世,它既有自己的理论前驱,也有自己独占鳌头的原因与根据。 孟德斯鸠之前对法治与政体的研究,其实大有人在。早一点的如马基雅维利,他虽然不讲民主,却是西方近代以来世俗国家权力与权术的鼓吹者,晚一点的如格老秀斯、斯宾诺莎,霍布斯和洛克,宽泛点讲,一些空想主义者如莫尔、康帕纳拉也应包括在内;追本溯源,甚至可以联想到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著名政治、政体学说。这些理论特别是洛克的政治理论和政体思想,对孟德斯鸠、伏尔泰这一代人的影响尤其深刻。他们两位心目中的政体理想,说得直白一点,就是英国革命开启的英国光荣革命最终确认的君主立宪制。但是,孟德斯鸠对前人的理论包括洛克的理论又有重大推进。这种推进不仅是因素性的,甚至是结构性的,不但是模式方面的,尤其是理论方面的。孟德斯鸠学说与洛克之前的政治理念相比,最重要的变化,是他摒弃了旧政治学说中的形而上学观点,而把国家政体的演变看成历史发展的规律性表现。 霍布斯、洛克无疑是孟德斯鸠之前最有影响的政治家。他们的立论基础,在于他们的自然状态论、自然法论和人性论,而自然状态说是这立论的前提。所谓自然状态即人类最早期生活的一种状态,此时达尔文主义还远未诞生。所谓自然状态云云,其实是一种假设。然而这假设在当时还有十分重要的逻辑价值。霍布斯、洛克均持此说。他们认为人们自然状态决定了自然法;自然法的内容又与人性互为因果。而自然法规定的原则也应该适于一切合理的社会以至未来的时代。霍布斯与洛克的区别在于:霍布斯认为人性是恶的,人性既然是恶的,若没有强大的专制政权则不能保证每个人的幸福,难免以强凌弱,弱肉强食,他主张每个人都把自己的权力交出来,由开明的君主实行专制体制。洛克认为人性是善的,人性既然是善的,怕什么以强凌弱,弱肉强食?倒是专制体制会导致权力膨胀,危害社会,所以他主张实行立宪民主,权力制衡。霍布斯尤其是洛克的理论,在西方均有大影响,其缺点是它们以静止的观点看问题,因此不能反映人类社会和国家政体不断变化的事实规律,也不能回答为什么人类的自然状态会成为不自然的状态,因而也就没法给新的政体模式提供更为有力的思想武器。孟德斯鸠的政体理论,正是在确认国家政体的历史变化的角度上下功夫,认为人类社会是不断演进的,所以国家政体也应该而且必然是不断演进的,而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就是人类政体演进过程中出现的新的最佳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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