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395|回复: 1

[楼市杂谈] 一楼业主从不使用电梯,能拒交电梯维修费吗?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6-7 16:31
  • 签到天数: 22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21-10-5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之所以发生这一幕争吵
    是因为小区某单元电梯
    发生故障停运后
    该小区业主委员会
    请某电梯公司进行维修
    维修结束后
    该小区物业公司替该单元业主
    支付了电梯维修费
    之后物业要求
    某单元全体72户业主
    承担电梯维修费用
    但一楼的业主以其从不使用电梯为由
    拒绝分担维修费
    一楼的业主拒绝分担
    维修费的理由是否成立?
    电梯属于楼栋附属设施,该栋楼全体业主对电梯的维护承担义务。
    因电梯损坏导致的维修费应由业主承担,物业公司已支付给某电梯公司的维修费,应由业主根据其享有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承担范围。
    低楼层业主
    我们又不使用电梯,为啥要付电梯的运行费和维修费?
    中层业主
    乘电梯的时间比高层业主乘电梯的时间短,次数也比高层业主要少,我们应该少付电梯的运行费和维修费。
    生活中,还常常遇到以上情况,但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不管住在哪一层的业主都对电梯享有共有权,因此都有分摊运行和维修费用的义务,不得以不行使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所有业主都要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其分担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第二百八十三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 T0 P* _* w* p( B& U# R8 r
    南通0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10-6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4-12-22 11:59 , Processed in 0.194643 second(s), 13 queries , Redis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