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顾萍萍,是崇川区一名普通职工。今年三月,我的家庭遭遇了一场飞来横祸。 我的母亲韩某兰,今年82岁,平日身体健康,生活极其有规律,并且全部自理。2021年3月31日上午8时53分,我的母亲在新桥新村79幢楼下地面通道由北向南缓慢步行时, 被龚某驾驶的由南向东右转弯的苏FD51xx小客车前部碰撞后,碾压翻滚拖行大约6-7米,直到一名骑电瓶车的路人看到并打手势喊叫阻止其前行,肇事车辆才不得以停车。致使我母亲头部重创,脊柱、锁骨、眉骨、手、脚多处骨折,经医院医治无效于当日死亡。2021年5月7日,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驾驶员龚某承担全部责任。 我和我的家人在看过事发现场监控后,一致认为:龚某驾驶肇事车辆撞击我母亲也许是无意中发生的事情,但是肇事车辆再撞到人后没有及时采取任何紧急措施停车检查,而是无所顾忌的继续前行直到路人叫停,这已经演变为一种故意的行为,这也是我们这些家属所不能接受的。 发生事故时,肇事车辆上包括司机在内共有两人,受害人被送往医院抢救的全部过程中,肇事方没有一人前往医院陪同参与救护,直至我母亲死亡,肇事方都无人问津,对此事漠不关心。发生事故以后,肇事方也没有任何人或派任何代表对我和我的家人表示任何形式的安抚慰问。 事后,我和我的家人了解到:龚某驾驶的是一辆负责崇川区破旧小区有线电视网络改造工程的施工车辆。该项目由政府拨款,城东街道牵头发包给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该公司再次转包给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简称中邮建)。如此利民的政府工程项目,经过层层发包,工程质量及各环节人员是否得到足够的监管,实在令人怀疑! 事情发生至今已过去半年多,我和家人多次前往相关部门沟通协商,被互相推脱、置身事外。涉事单位及肇事人员态度轻蔑,至今都未给我和我的家人一个说法。且该案件在事故认定结果出具后近半年后,龚某仍未被绳之以法,这使我和我的家人身心一直处于痛苦和煎熬中。我作为一个平民老百姓,实在没有办法,今天把事情公布出来,只是想为我母亲和我的家人讨回一个公道。 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南通市政府近两年重点项目,本是一件利民的好事,如今由如此轻视人命、不负责任的公司承担,是否真正能达成该项目的初衷,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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