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要离婚”? “感情破裂。” “感情破裂为何要放弃 该不动产所有权这么大一笔财产?” ……
上海一男子通过离婚、复婚、离婚的方式, 恶意转移、处置房产, 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近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 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对该名男子周某某提起公诉。
自由职业者周某某和投资人吴明二人相识相谈甚欢,吴明便让周某某倒腾几次股票,吴明的股票账户上便多了100多万元,吴明非常开心,于是对周某某的炒股能力深信不疑。
2012年12月,吴明正式委托周某某帮自己理财,双方签订了书面《委托协议书》,约定由吴明提供本金注入本人股票账户,全权委托周某某进行交易。若盈利,则盈利部分二人均分;若亏损,周某某需对亏损部分补足。然而,到了约定期限,吴某委托周某某理财的账户并未如期盈利。2013年8月,周某某将吴明账户上的股票全部抛出,但亏损严重。
吴明多次找周某某要求其补足亏损部分,周某某不仅采取了回避的态度,而且于2013年11月离婚来了个“净身出户”(次年复婚)。无奈之下,吴明不得不到法院对周某某提起民事诉讼。
历经一审、二审,2019年1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周某某支付吴明理财款人民币600余万元及年利率6%的利息损失。判决书依法送达周某某本人并发生法律效力。同年12月,周某某明知其对吴明负有还款义务的情况下,再次与妻子离婚,并又一次“净身出户”。见此情景,吴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20年4月16日,执行法院出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送达至周某某本人。同年同月20日,周某某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放弃自己和妻子名下的一套别墅的共有产权,归其妻单独所有,其妻于次月将该别墅出售,取得钱款1500余万元。
2020年4月至9月,经法院调查,周某某名下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经多方努力,周某某履行了300余万元的部分还款,还剩300余万元仍未履行。2021年5月27日,公安机关将周某某抓获归案,周某某到案后拒不配合,拒不履行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周某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周某某提起公诉。(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