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犯罪团伙中11名成员提起公诉。
2020年,上海某保险公司收到广东中山、广州等地大量投诉,客户称自己在该保险公司投保后再次接到公司电话,电话中,保险业务员向他推荐了更加优惠的险种,并要求他退保后重新购买。客户在按照提示更换新保险后,仍然被要求要继续缴纳老保险保费,无奈之下,致电保险公司要求退保。
接到投诉后,公司对于相关业务进行清查,发现客户集中投诉的此类现象不在少数,其中绝大多数客户最终予以退保,对保险公司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根据规定,公司不会派员工对于已经投保的用户进行重复推销,更不会要求客户对上一份保险退保。
难道是公司内部不同业务团队之间在相互“撬单”吗?在对涉事保单进行梳理后,公司发现,那些被“撬走”的保单最后大都成为了公司新员工的业绩,而这些员工,大都挂靠在公司业务主任张某和他管理的团队名下。在保险公司,普通员工的工资由当月首年保单佣金、奖金组成,如果是一年内的新业务员还有训练津贴组成,同时,对应主管还可以拿到增员奖、管理津贴等其他项目奖励。因此,公司负责人怀疑,张某等人可能存在恶意骗取公司新业务员津贴、奖励的行为,决定向警方报案。 调查牵出保险“黑产”团伙
涉职务侵占、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警方调查发现,张某等人并不是“单兵作战”,其公司业务总监徐某甲名下的多名业务主任也存在类似行为。警方通过线索顺藤摸瓜,还在保险公司之外发现了一条有组织、有预谋的黑色产业链。前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徐某乙、朱某某纠集社会闲散人员,组成非法销售保单的“黑产”团伙,冒充保险公司业务员诱骗投保人退保后重新购买保单,并以此非法牟利。
为了实现精准“撬单”,徐某乙、朱某某不仅从保险公司前员工(另案处理)处,以每条80元至13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了包含姓名、电话号码等在内的保单信息1万余条,还以经济利益为诱饵,拉拢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肖某等人,以50元一条的价格购买承保客户的公民个人信息790条。
而后,徐某乙等团队管理者会根据客户名单把“黑产”业务员派到对应城市,伪装成保险公司正式员工逐个面见客户。“黑产”团队还会定期编写固定话术,在每周开会时进行分发。诱骗客户签订新保单后,业务员还会特别叮嘱客户,购买后6个月内不要去退老保单。
经查,徐某乙、朱某某等人组成的“黑产”团伙与徐某甲带领的保险团队内外勾结,共骗取新人津贴、奖励共计人民币180余万元。赃款由“保险黑产”犯罪团伙成员与保险公司内部人员瓜分。
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徐某甲等人与徐某乙等人相互勾结,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罪。保险公司员工肖某、杨某、袁某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梳理保险黑产犯罪特点
《检察建议书》助力企业 风险防范
“保险黑产”犯罪不仅造成投保人正当权益受损、保险公司巨额财产损失,而且给保险公司商业信誉、保险行业营商环境带来不利影响。静安区检察院在深入走访调研后,撰写了相关调研报告,详细梳理案件特点,深入剖析保险行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此基础上,向案发保险公司和行业协会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案发保险公司落实投保人信息管理、身份核实制度;加强从业人员身份、业绩审核;强化保险业务账号管理;规范投诉退保件处理;加大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力度。建议行业协会建立“保险黑产”黑名单制度,健全案件信息共享、风险提示机制,加大宣传教育,促进群防群治。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案发保险公司采取了敏感个人信息加密、保单异常查询监测、异常使用账号预警、虚假业绩人员惩处等针对性措施进行改进;行业协会积极组织保险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优化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加强保险从业人员入职、离岗管理,强化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
日前,上述单位主动到静安区检察院送达检察建议书回复并赠送锦旗,对区检察院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助力规范保险市场,优化营商环境表示感谢。
(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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