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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违规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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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6-7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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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21-4-9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广东省东莞市
    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部署推进幼小衔接工作的时间表、任务单。《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违规进行培训。
    《指导意见》强调,落实国家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违规进行培训。小学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坚持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幼儿园满足需要的地方,小学不得举办学前班。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不得布置读写算家庭作业,不得设学前班,幼儿园出现大班幼儿流失的情况,应及时了解原因和去向,并向当地教育部门报告。教育部门应根据有关线索,对接收学前儿童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对办学行为严重违规的幼儿园和小学,追究校长、园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
    指导意见全文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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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4-10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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