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孩子长相不像自己,男子竟要离婚?案例:因听老师说了句儿子长相不像自己,近而立之年的刘伟(化名)随之怀疑这不是自己的亲骨肉,并打算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向妻子讨要精神损害补偿费和付出的抚费养。法律人士认为,司法解释明确了谁主张谁举证的责任问题,当事人主张亲子鉴定还需慎重考虑。把老师一句玩笑话当真,他动了离婚念头。 今年3月,长年在外打工的刘伟难得放假回来一段时间,感觉平时亏欠妻子和儿子太多,便天天坚持接送孩子上幼儿园。一天早上,刘伟把孩子送到教室准备转身离开时,老师开玩笑说,论长相,这孩子一点都不像爸爸。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刘伟心里咯噔一下,不由想起之前忽略的一些细节。 2011年6月,刘伟与妻子婚后七个月生下了儿子,虽说孩子不足月就出生,但体健个大,与足月孩子相差不大,这让初为人父的刘伟很是高兴。一次,孩子生病住院需要抽血化验,医院发现儿子的血型与刘伟的血型不匹配,他刚想问个究竟,孩子突然出现不适,当时急着救治孩子也就没有多想,结果时间一长,长期在外地的他也就忘了这件事情。 事隔近三年时间,幼儿园老师的这一句玩笑话再次提醒了刘伟。妻子婚前曾交往过一个男友,分手不久后,刘伟便与她相识、结婚。从同居到孩子出生仅仅是七个月时间,难不成妻子婚前就怀了前男友的骨肉?既然孩子的血型与他这个父亲的不匹配,刘伟认为基本上可以确定孩子不是自己的亲骨肉了。 有了这个念头后,刘伟陷入了无尽痛苦之中,可妻子矢口否认婚前与他人有染。刘伟认为,妻子不过是借他人之手抚养她与前男友的孩子,这对他是莫大的耻辱,因此动了离婚念头,并打算向妻子讨要精神损害补偿费和对孩子付出的抚养费。 否认亲子关系,需充足证据证实 婚姻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的法律认为,刘伟认为儿子非亲生提出离婚请求的,要对他和孩子的可疑亲子关系进行判断,亲子鉴定是最可行的方法,但如果是当事人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作亲子鉴定的,法院不会受理,因为它是附随于诉讼离婚或索要抚养费的一种申请。一方起诉离婚时,经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同意后,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由有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鉴定;若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指定鉴定机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的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拒绝不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相反,“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这一司法解释明确了谁主张谁举证的责任问题,如果没有任何证据,或仅仅是猜测、臆断,法院也可以驳回申请人的申请,避免浪费司法资源,破坏家庭和谐与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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