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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说案] 老公醉酒,老婆猜中手机密码拍下出轨照片,证据有效吗?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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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8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你敢信吗?
怀疑丈夫外面有人,
女子在丈夫床头柜放置录音笔,
还趁着丈夫醉酒,
猜中手机密码偷拍了出轨的照片,
结果,法院判定证据无效??

怀疑丈夫出轨,妻子猜中手机密码验证真相



  王女士今年31岁,西安人。2013年和张某结婚,两人都在企业上班。次年2月儿子出生。


  婚后不久,张某被单位外派至江苏工作。王女士说,开始每次出差10天左右,回西安待三四天,后来回西安次数减少,每次停留时间也变短了,她和儿子住一间房,张某回来后单独住一间,她发现张某在家经常接电话时偷偷摸摸的,就怀疑丈夫出轨,并开始寻找证据。


  一次,张某回来休假,王女士趁其酒后昏睡时猜出其手机密码,看见手机内有多张和其他女性的合影,还有住宿记录、手机录像等,“一看就是两人在外地同居,并一起去旅行。”


床头放置录音笔,第7天录到丈夫裸聊内容



  为了进一步寻找证据,王女士将录音笔连续在张某睡觉的房子里放了7天,每天晚上张某回来前她把录音笔放在床头柜里,早上其离开后她拿走录音笔回放寻找证据,“每次录音七八个小时,我白天基本上都边上班边听录音,还要给录音笔充电,晚上再放回去,前面6次都没什么内容,第七天晚上录到了张某和其他女性裸聊的音频。”


  2019年4月,王女士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张某离婚,孩子归她抚养,位于城北的一处房产归她所有,分割夫妻共有的其他财产等。


法院:进入对方手机取证,录音侵犯隐私权

王女士向法院提交了张某的手机截屏、手机中的录像,以及张某在成都、内蒙古等地旅游的朋友圈截屏和录音音频作为证据。

  庭审中,王女士陈述自己和张某早已分居,她主张离婚的原因是被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以及存在家暴、酗酒等恶习。被告不同意离婚,并辩称,外出工作是为了维护家庭生活,并已申请调回西安,而王女士说他婚内出轨纯属猜忌。


法院认为


   两人是自由恋爱,婚姻基础较好,原告主张被告与其他女性存在不正常男女关系,因原告提供的证据侵犯被告隐私,法院认为无效,故原告的上述主张并无相应证据,法院不予支持,故驳回王女士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目前,此案还在审理过程中。针对此案,也引发了一些讨论

↓↓


网友调侃,老婆查看老公手机不侵权,老公查看老婆手机肯定侵权。



也有网友认为,偷拍属于无效证据



双方互相忠诚是婚姻的基础,
妻子提供的都是很重要的证据,
为什么法院不支持?



剧情演绎
剧情演绎

妻子:杨律师,这是我拍的老公手机里的出轨证据!

丈夫:这哪里是证据,就是趁着我睡着,猜中我手机密码拍的,你这是侵犯了我的隐私权,我可以告你!

妻子:告我,你好意思吗?你出轨难道不是事实?都说女人是男人的一根肋骨,你竟然跟你的肋骨谈隐私?



夫妻之间到底有没有隐私?



  律师普法

  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有争议。有认为构成侵犯隐私,也有认为不构成的。本案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在婚姻关系中,男方隐私权与女方的知情权的冲突。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即使是夫妻之间,也应该都享有隐私权,这是我们作为人的最基本的权利。但是,鉴于双方是夫妻关系,彼此都负有忠诚的义务,所以夫妻之间的隐私权的范围与一般个人隐私权应有所区别。在男方已涉及婚外情的情况下,因为涉及到公序良俗和夫妻共同利益,女方有权知道自己的合法婚姻权益是否受到了威胁或侵犯,女方在自己的婚姻权益受到侵犯同时也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下,查询男方的手机偷录下男方出轨证据,属于一种以合理的方式维护自身知情权,不应认定为侵犯隐私。当然,要在合理知情范围之内行使权利。在知悉对方私生活秘密后,应予以保密,不得对外扩散、泄露或宣传,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到底老婆查看老公手机,

算不算侵犯隐私,

您怎么看?


来源:法拉理、婚姻法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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