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段“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高店镇一名老人娶未成年智障女孩”的视频在网络上广为传播,华商报记者从泌阳县委宣传部获悉,今天问这个事情的人非常多,正在开会研究这个事情。驻马店妇联回应称,正在关注这件事情。泌阳县民政局工作人员也明确表示,有严重智力障碍和精神疾病的不能办理结婚证。
网传视频: 智力障碍女孩被嫁给55岁男子 网传视频称,河南驻马店一名智力障碍的女孩被嫁给了55岁的男子,视频中一位成年男子和一位“娃娃脸”女子并排坐着,两人胸前别着“新郎”“新娘”胸花,女子的面貌、声音都较为稚嫩,但女子都在哭泣,男子时不时拿着卫生纸替她擦拭泪水,视频中有一位女性的声音称“别哭了,你是来享福的,正常人还没有这种待遇了,新郎对你多好,到新家了,别哭了。”随后镜头转向一名身穿红衣服的中年女士,并说“你们看,新娘妈妈多洋气。”红衣中年女士说,“我放心,我可放心”。据爆料该名女子智力有缺陷,还说孩子的腿有点问题,并委托“新郎”给他看看,随后又有爆料称称男方给了1万元彩礼,还有怀疑女孩未成年。 视频爆出后,“一名智障新娘嫁给了一名老大爷”这样的标签在网上引起了非常大的关注度。华商报记者从一位知情人处获悉,虽然这名“新娘”看着比较年轻,但是已经成年了,只是因为智力方面有一定的缺陷,家人一直以来打算在附近给女儿找一个对象,不过由于女孩智力缺陷的问题,不少男方都不愿意。新郎今年55岁,早年在广州一建筑工地上务工,因父亲生病回到老家,因为家里条件不好一直没娶到老婆。一个月前,经同村媒人介绍才有了这桩婚事。新娘父母见新郎老实本分,于是同意这桩婚姻,上个月27号举行了简单的接亲仪式,也就有了视频上拍摄的内容。新郎介绍媒体采访说他们举办了简单的仪式,但是还没有领结婚证。高店镇派出所民警表示,户籍系统信息显示,新娘今年20周岁,符合法定结婚年龄。 当事人: 希望大家不要再乱说乱传播了 “新郎”就此事在社交平台上发布声明称:“我看见网上传播的河南老人娶女童的视频,事情根本就不是这样,作为当事人,我希望大家不要再乱说乱传播了。我就是驻马店泌阳县高店镇的一个普通农民,种了两亩地,因为家里条件不好,一直没有找到老婆,所以一直没结婚,今年已经55岁了。后来我们庄上的一个媒人介绍我们认识,我和女方也见了面,女方家长觉得我是个老实人,同意把女儿嫁给我的,她已经成年了,到了法定婚龄,并不是网上说的未成年。但是女方是智障人士,不会说话,我这么大年纪了,能找到一个妻子,能成个家,心里也很高兴。结婚当天,女方因为怕生,所以一直在哭,没想到视频发到网上,就被传播成这样,现在他在我们家住的已经习惯了,我们都是经过双方家长同意才结婚的,所以根本就不是网上传的那样,政府对我们也跟关注关照,大家不要再乱说了。” 新娘母亲此前向记者表示,女儿脸庞虽然稚嫩,但早已成年。她同意这桩婚事最重要的原因是新郎人很老实,“没要他的彩礼,只希望他以后能对女儿好。” 律师: 不办证发生关系或涉嫌强奸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而智障者,根据其智力高低,分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完全行为能力人。如果经鉴定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无法正确表达其真实意思的,不符合结婚的条件,所以不能结婚。 赵良善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及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患有严重的智障,属于精神病的一种,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属于无效婚姻。像这些智障者要结婚,需要经过医疗保健机构的婚检,要出具医学检查证明,才可以结婚。本事件中,双方未领取结婚证,未正式登记结婚。如果仅仅是举办结婚仪式,男女双方目前还不是合法夫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经鉴定,智障女智力低下、性防御能弱,而男方利用女方智障女智力低下、性防御能弱这一条件,发生性关系,且情节严重的,或涉嫌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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