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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说案] 假装收购农产品,使用假币坑老农,冒牌收购者获刑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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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7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秋收时节,一男子伪装成农产品收购者,专挑老农下手,使用假币收购农产品,十天内连续作案近20起。记者6日了解到,启东法院对这起使用假币罪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张某是一名物流装卸工人,长期租住在南通市海门区,曾因持有、使用假币,先后三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020年下半年,因手头缺钱,他故技重施,使用假币再次行骗。9月1日至9月11日期间,张某随身携带数张百元面额假币,每天驾驶摩托车从暂住地出发,向启东市近海镇方向行驶。

途中,张某专门物色出售毛豆的老年农户,佯装成收购者与农户进行交易,并使用上述假币支付货款。得手后,张某立即驾车驶离现场,并将所得毛豆出售。经查明,张某采用上述手段,先后向被害人周某、陈某等19人使用百元假币47张。

去年9月11日上午,张某再次来到启东意欲使用假币收购毛豆时,被巡防民警当场抓获,并被搜出百元面额假币6张。归案后,张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其近亲属代为退缴违法所得4633元。

启东法院审理认为,张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制度,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使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使用假币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张某之前因持有、使用假币多次被行政处罚,现犯使用假币罪,酌情从重处罚。综合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启东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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