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彭某因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如皋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零成本广告拉来“巨单”
2010年开始,彭某夫妻二人在如皋做起了制售假证的“买卖”。为了拓展业务范围,遂找人刻了“办证132***4285 常年不休”的塑料章,在如城周边的小镇电线杆上打广告。
客户办证联系留存的手机号,均由彭某负责电话联系,与客户谈要办的证件、相关资料。微信没有推广时,采用线下接头方式。后来利用微信开展线上服务,因为线上交流的便利,业务量剧增。彭某交代,业务好的时候,除去成本,月赚超过4000元。
“专业配置”齐全让你眼花缭乱
2010年之前,拉来的“订单”都是交由他人制作,两人只是赚点差价。后来买了上游淘汰的制作假证的本子、塑料皮、有章的塑料纸,另外购置了喷墨打印机等工具后开始单干。
案发后,公安机关在两人租住的房屋内查获伪造国家机关印章55枚,公司、事业单位印章共计96枚,其他塑料印章1695枚;另外还发现毕业证书封面、内页、机动车登记证书、士官退出现役证封面、内页、结婚证、离婚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等大量假证半成品及电脑、打印机、塑封机、制卡机等作案工具。 “胆大包天”啥证都敢做
只要“客户”下单订证,朱某和彭某就能按照要求制作完成,他们用实际行动“证”明着“没有做不出来的,只有你想不出来的”这句广告语。
法院审理查明,两人共计伪造并出售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户口簿等国家机关证件68本。其中房屋所有权证19本、不动产权证4本、房产证2本、机动车登记证书1本、营业执照3本、户口簿9本、常住人口登记卡1张、结婚登记证2本、离婚证1本、高压电工证8本、电工证1本、登高证3本、特种行业操作证6本,监理证2本、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1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1本、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2本。
彭某丈夫朱某也因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犯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犯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另案处理,数罪并罚获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四千元。
来源: 如皋法院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