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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说案] 张某某扰乱法庭秩序被拘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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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9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张某某扰乱法庭秩序被拘留案



 
  基本案情
  2019年8月16日,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被告张某某向法庭虚构送达地址。庭后,张某某拒绝在庭审笔录上签字,并撕毁笔录,欲携笔录离开法庭时被法官和法警阻止。面对审判长的训诫,张某某态度强硬,拒不交出笔录,并威胁要举报法官。
  处理结果
  南开区法院认为,张某某公然撕毁笔录,藐视法庭纪律,其行为扰乱了法庭秩序、妨害了正常的民事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作出对张某某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司法拘留期间,法院考虑张某某真诚悔过、深刻反思,对其提前解除拘留措施。
  典型意义
  司法权威不容挑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尊重司法人员,遵守法庭规则,听从法官指挥,自觉维护庭审秩序,以妥当的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任何藐视司法权威、妨害诉讼秩序、损害司法公信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庭审笔录等各种诉讼文书系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案件事实以及审判程序的重要物质载体,亦是司法权威的实物象征。无故撕毁笔录,不仅侵害了各方当事人权利,更严重扰乱了法庭秩序,性质恶劣。对张某某公然撕毁笔录的行为给予司法惩戒,有效维护了司法尊严,彰显了司法权威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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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3 00:3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要尊严,法律不要尊严,草民更无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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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1-3 19:5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苏启东公检法事故现场视频造假卷宗造假,拒绝送上级公安部门鉴定,拒绝调查核实,拒绝证人到庭,最后因顶罪人愿意赔偿8千元说态度好,故轻判为15个月,保险公司赔偿2万6千元,无人为被害残疾病人考虑以后生存该怎么办?让有罪人免于追责,我已终身残疾靠年老父母生活,母亲因我事也被不法官员害死,公安局长黄忠、检察长陈新建、院长潘健与镇长张丹、沈赛兵、村书记李红俭、所长陆钦炜联手指使不法警察、辅警、城管、村干部等不法人员多次把残疾病人打伤并多次抢劫残疾病人轮椅、拐杖、身份证、手机等,并多次毒杀追杀被害残疾病人,多次故意用轿车撞我,他们指使医务人员多次划破多次划伤我血管等等,母亲在这帮不法分子一次又一次用灭顶之灾残害方式把我母亲残害而死。
近日这帮官员指使公安辅警天天闯入我房间拍我照片,有一次我正在床上换内衣内裤。
法,你在哪里?被害残疾病人在呼唤你!
望政府领导对卞凤娟网上发帖子、视频、照片、评论进行调查核实!还被害残疾病人最基本生存权利和自由!还被害残疾病人轮椅拐杖身份证!还被害残疾病人卞凤娟和母亲一个公道!严惩所有违法犯罪涉案人员!
江苏启东卞凤娟18762496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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