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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爆料] 案件审理程序违法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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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6 15:13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9年,季华英以房屋产权过户给我作为担保,借我26万元,约定两个月后还款,以原价赎回房屋。但直到一年后她都以种种理由不还款赎房,我在急需用款的情况下把房子卖给了达敏,达敏收房时案发……
    原来卖房给我的季华英是由倪萍假冒的,后来倪萍被以诈骗罪判刑六年多……
    真房主季华英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我和达敏依法取得的房产证,疏于职守的房管局赔偿45万元。
    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做出了判决:
一、确认被告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作出的权证号71064043房屋所有权证的转移登记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二、驳回原告季华英要求被告赔偿原告损失人民币45万元的起诉。
    可想而知,凭空失去自己房屋产权的季华英会是什么崩溃状态……
    她不断去政府部门寻死觅活哭诉吵闹……
    不久,房管局通知我说,季华英已申请撤销我和达敏的产权证,要我申辩。我依法提供了足以认定取得案涉房屋产权的所有合法证据,但我和达敏依法取得的产权证还是被以 ’法律的名义’ 撤销了……
    我和达敏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再审均以败诉告终。
    我们又先后向省高院提起再审请求,我的被驳回,达敏的被受理,在再审的庭审中,我意外获取了 ’市纪委和中院领导违法干预在审案件’ 的确凿证据!
于是我请求市检察院依法实行检察监督,检察院受理并指定了办案检察官,但事隔不久就又发文‘不支持监督申请’了……
个中原因,不言自明……
为此,十年来,我去过市信访局,找过市纪委监委,去过省高院、省检察院、省信访局和省纪委监委,也去过北京最高院、最高检、国家信访局、中央纪委等国家机关不断上访申诉,但至今尚未得到解决……
而且在依法上访过程中,曾三次遭到街道干部和警察强制截访!
一个小百姓,申请依法纠正政府官员的违法行政行为,竟然比登天还难!
    其实,这个案子的关键就是 ’行政领导违法干预在审案件,预设审判结果,程序违法’ !
    奇葩的是,本案的初审判决书至今并未撤销,这份依法早已生效的判决书,如今置于什么法律地位?
    被判违法的房管局为什么能不承担任何违法责任,毫发未损、全身而退?
更为奇葩的是,同一个案由、同一个法院、同一个审判长,居然做出了结果完全相反的两份裁判文书!
程序是公平执法的基础,违法程序下的任何裁判依法都是无效的,这是起码的法律知识,难道南通纪委和中院领导不知道?   
事实是,庄严的国家法律在这里已惨遭南通市纪委和中院领导的亵渎和藐视!
我所能做的,就是坚持不懈,誓死上访维权……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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