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戴?什么时候处罚?一直是大家比较关心的话题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已于7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具体实施的时间和区域,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 意思也就是,7月1日起,骑乘电动自行车时就应该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和驾驶机动车系好安全带一样成为规定性要求;至于未佩戴的违法行为何时开始处罚,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明确执行的时间和区域。
截止目前我省南京、苏州、常州、镇江、泰州等地陆续都已对外发布了通告,明确了“骑乘不戴安全头盔”处罚的时间和范围,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已经开始对“骑乘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而我市目前已经召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等群体召开征询意见会、听证会,充分听取了来自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也将于近期对外明确我市具体实施“第二十二条”的时间和区域。
希望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尽早购买、尽早佩戴。
头盔佩戴的初衷 是为了能够降低头脑伤害 为我们脆弱的颅脑加一层防护罩 可能日常佩戴中会影响美观、有点繁琐 但在关键时刻它的作用不言而喻
无数事实和实验证明 他的作用确实存在 而且关键时刻能保住一命
除了头盔的佩戴问题 我们需要关注外 《条例》还对骑乘电动车的 其他情况进行了明确 我们也不能忘、不能犯
其实安全出行最根本的问题 还是要全民守法 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了 遵章守法行为跟上了 违法、事故就远离了 城市文明也就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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