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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说案] 洗浴中心一18岁男孩被三名贵妇侵犯2小时,医院:功能已经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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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6-7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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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20-7-6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案件详情:一名18岁的男孩在参加高考后,想利用暑假的时间来赚点零花钱。
    在一个朋友的介绍下,男孩进入了洗浴中心,开始工作顺利,没有任何问题。
    不过,在这一天,三名穿着富贵、戴着金银、俨然一副贵妇模样的妇女来到了洗浴中心。他们要求提供一套服务,要求开一个私人房间玩纸牌和娱乐,并叫这个男孩当服务生,给他们倒茶和水。
    在这段时间里,男孩喝了一杯女人给的水,然后失去了知觉。
    然后,男孩的噩梦发生了。三个女人轮流折磨他两个小时。期间发生了意外,这三个人非常害怕,赶紧叫了救护车。测试的结果是男孩失去了“性”功能。
    最后,男孩的父母将这三个人告上了法庭。
    无论结果如何,都无法弥补对男孩的心理和身体伤害。
    【法智普法】女性性侵男性是强奸吗?
    女性性侵犯男性是不能被认定为强奸罪的,因为我国刑法规定的强奸罪是男性性侵女性。如果女性性侵男性造成身体伤害的可以判故意伤害罪,或者侮辱罪,绝对不可能被认定为强奸罪。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在很久之前也说过,国内发生的成年男性被性侵案件,既不属于强奸也不属于强制猥亵,这是法律上的一个漏洞。
    【法智普法】三妇女涉嫌故意伤害罪,为共同犯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中,三妇女的猥亵行为致杨某丧失性能力,根据: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规定: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法智律师网总结:
    本案中,三妇女涉嫌强制猥亵罪,具有聚众情节,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三至十年有期徒刑。三妇女涉嫌强制猥亵罪和故意伤害罪,按想象竞合,从一重处罚。
    自刑法修正案九后,男性被女性性侵不再没有法律约束,妇女强奸男性涉嫌强制猥亵罪。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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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7-7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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