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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中的这些雷你知道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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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20-7-2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截至6月30日,2020年银保监会开出了超过上亿元的保险业罚单。罚单内容涉及虚列项目套取费用、欺骗投保人等多项内容。
    这些罚单中,一些涉及不实宣传、夸大收益等“坑”投保人的罚单引起了中国财富客户端的特别关注。经过梳理发现,一月至六月涉及这方面的罚单共计34张,罚款金额高达476万元。
    宣传与条款不一致 消费者难取证
    宣传内容和产品条款不一致是销售误导常用的手段之一。据中国财富客户端梳理,银保监会开出的罚单中,险企电销、网销业务经常出现这种违规行为。
    银保监会曾披露,人保寿险通过支付宝平台销售的“100万自驾车两全险”产品存在不实宣传的问题。“100万自驾车两全险”产品销售页面对“非意外身故/全残”的保险责任描述的部分内容在合同条款中并无规定,对“意外住院津贴补助”的保险责任仅进行了片面描述,与合同条款不一致,对满期返还描述为“所交保费+5%利息”。
    在线下产品发布会或宣讲会上,很多公司也存在利用课件误导销售的情况。中国人寿桂林分公司及相关个人就因使用与事实不符的宣传课件误导、欺骗投保人的行为被罚43万元。
    此外,中国平安旗下公司也在上半年中多次因网销、电销渠道欺骗消费者行为被罚。
    业内专家指出,险企之所以多利用网络、电销、宣传课件等方式误导销售,是由于消费者很难取证。
    中国财富客户端了解到,还有公司在培训保险代理人时所用的内容就是“不实内容”,让代理人无辜躺枪。百年人寿广东分公司越秀支公司使用含误导性表述的产品宣传资料对代理人培训被罚2万元。
    夸大产品收益仍是常用的销售误导手段
    “夸大收益”是行业销售的最常见的违规手段,被监管部门定性为欺骗消费者。
    专家提醒消费者,销售人员介绍的都是演示收益。除了消费者要了解监管部分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的规定(例如万能险预订利率上限不能超过2.5%)之外,还要在投保前明确销售人员提到的保障功能和实际收益在保险合同中是否体现。
    饥饿营销屡见不鲜
    朋友圈一直是各行各业营销的主战场,保险行业也不例外。
    多数销售人员利用朋友圈进行“饥饿营销”。华泰人寿随州中心支公司工作人员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消息称,该公司某产品供不应求仅剩10天就停止发售。存在以不真实信息欺骗投保人的问题。
    专家提醒,今年监管部门可能会发布修订后的重疾发生率表,一些产品可能存在停售的现象。但是,新的产品不代表“不划算”,消费者一定要擦亮双眼。
    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保险费率行为
    此外,最近意外险市场中的畸高费率也是“暗坑”。
    人保寿险在支付宝平台销售的“妈妈乐少儿疾病住院险”,这款产品由人保寿险学生平安意外伤害保险(主险)及学生平安定期寿险(A款)、学生平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款)、学生平安疾病住院医疗保险(A款)3款附加险共同构成,保费合计200元,保险期间1年。
    其中学生平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款)附加险报价68元,对照该险种向原保监会报备的条款费率,应执行的报备保费为5.3元(有社保)、5.88元(无社保),费率上浮均超过10.5倍,也就是说,这样算下来,这个产品是按照十倍的价格卖给了消费者。
    这种情况作为普通消费者是难以发现的。不过,从3月开始,监管部门对意外险市场就加强了监管,最近银保监会再度发文整治意外险市场,未来费率畸高等现象也有望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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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7-3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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