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要脸 树要皮 当“官”不可能一辈子 党工委葛红俊书记的一封信 真正空空如也 中共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办党工委葛红俊书记,你好! 3月15日,一个让人联想到“打假的日子”,南通市委组织部公示了你作为“优秀镇(街)党政正职”“拟提升为省级经济发达镇镇长”的消息。作为“公示”中明示8月份行将退休的女“领导”,你能够搭上“末班车”(请允许如此“实话实说”)跨入“市管干部”行列,可以说实属不易。过中“酸甜苦辣”,想必你一定“心知肚明”。不管怎么说,作为你这样如此“德行”的家乡“父母官”有机会获得“提升”,我们老百姓本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但是,昨天接到你长期主政下的金沙街道办《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金街信告[2020]20号),不得不通过“公开信”的形式给即将“高升”的你说上几句,也算对你马上“高就”的一种“祝福”吧。另外,由于“疫情防控”需要,今年的清明节我没有到金沙的“安息堂”祭祖。利用这个方式和机会,也愿意将本“公开信”作为献给被你主导下的金沙街道办(原金沙镇政府)非法侵害而含冤辞世母亲的清明祭奠。 去年的今天,我曾给你去过信。想必,你还记得吧!现摘录去年信件的部分内容: 清明节这个特殊的节日刚过,就给你去信,想与你这个“父母官”交流一些“看法”。毕竟,不管从哪个角度讲,还是希望你这个街道层面的书记能够有所“回应”!估计,你也许会稍稍感到有些“意外”。 这次去信,基于两点考虑: 一是前些日子,我梦到了被“逼迁”而含冤离世母亲,对其辛劳一生盖起的大家庭多处各具独立产权房屋及置办财产被非法灭失“询问进展”而颇有感慨。想来,母亲在天之灵也一直在“记挂”此事。作为唯物主义者,最起码会相信“百姓心中自有一杆称”。平日与年老多病的父亲见面时,也常常被问道“房子后面的鱼塘放鱼苗了吗?”虽然有糊涂的成分,但留给老人记忆中的还是“曾经的完整家园”。 二是不管是于情于理还是于法于纪,都有必要再找一次给你以书信方式的“交流机会”。毕竟,不管是作为曾经金沙镇镇长的你主导下涉嫌利用黑恶势力非法拆毁我及大家庭房屋并造成财产灭失,还是作为如今金沙街道办书记的你近七年仍无视已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非法拆迁造成我及大家庭房屋财产灭失的现实。真诚的想法,还是乘你提升前“书信一封”。 葛红俊书记!自2010年6月开始,原金沙镇政府就主导社会闲散人员采取非法手段对我大家庭及太山村村民的房屋进行逼迁。2012年6月5日,原金沙镇政府非法拆毁了我及大家庭所有房屋并造成财产灭失。自你任金沙镇镇长以来,应该说对“非法拆迁”情况都是掌握的。期间,你的两位部属搭档高某(时任金沙镇党委副书记)、张某(时任金沙镇副镇长)均因拆迁违法而锒铛入狱。很有意思的在于,我曾与你的部属搭档张某就“如何做人”“怎样守住底线”等话题有过“深谈”。即使在张某代表原金沙镇政府带队胁迫我及家人时,我还在告诫其要“敬畏法律、善待百姓”。很遗憾,真正被那句“上帝想让谁灭亡,必先让其疯狂”名言所验证。作为“老乡”,更作为始终信奉“敬畏善良”的农民之子,真诚希望作为街道书记的你及曾经金沙街道办领导的高某、张某能够守住做人底线,切记遵纪守法。 南通、通州、金沙,一个民风淳朴而又崇尚礼数的地方,百姓对于“缺德”之痛恨已根深蒂固。何况,我们不管怎么说还是一名“共产党员”呢?!更应该懂得做人的“道理”,你说呢?!作为金沙街道办的书记,你肯定天天在喊着“为人民服务”口号。结合我及大家庭的遭遇,咋就只能感到你及领导下的金沙街道办不仅不在“为人民服务”,还在侵害百姓权益却毫无知错纠错之心呢?!对此,我百思不得其解! 葛红俊书记!你领导下的金沙街道办违法侵害了我及大家庭成员人身房屋财产权益,已是得到法院生效判决所确认铁的事实。对此,作为金沙街道书记的你,应该没有什么异议吧!?既然客观存在违法侵害事实,并且这样的侵害事实还在继续给我大家庭成员造成伤害,你这个街道办书记怎么就没有半点“愧疚”之心呢?!作为一个正常人来讲,你及你的手下需要具有多大的“心理素质”,才能对待“缺德”之行为而无动于衷?!说实话,面对非法拆毁百姓房屋如同没有任何事情发生一般的“做派”,对你这个几乎每天都在口口声声讲“不忘初心”的金沙街道办书记,我没有理由相信如今的现实。话又说回来,谁又能“当官一辈子”呢?!呼吁你及领导下的金沙街道办“一班人”能够留住良知。因为,自感与你及“一班人”谈论“党性”“法纪”已无现实必要!我负责任地讲,你们根本不配! 或许,你在“仕途”上会更进一步。但是,对于全程经历并参与过侵害我及大家庭成员人身财产权益的你来讲,作为一名普通老党员的我,还是要奉劝一句:牢记“两个维护”,守住“做人底线”,千万再不要做“两面人”了!同样,也愿意与你共勉。 以上内容,不管是作为个人之间的交流,还是表达工作上的“看法”,想必你都应该能够接受吧!我始终坚信一点,“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还以为,此次书信,并不是“请求”金沙街道办党工委书记的你“精准扶贫”。暂不多言,祝福你!同时,也希望你能够有一个哪怕不怎么真诚的“回应”!毕竟,我们也曾不止一次“交流”过。 葛红俊书记!年年复年年,今又清明。去年书信中“仕途更进一步”的“祝福”,你将要实现了!作为街道一级的书记,你本应该牢记“20字好干部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并真正做到知行合一。恕我直言,你与这样的要求差距实在太大了!其他就不想与你这样的“书记”“交流”了,因为,我很信奉《论语》中“道不同者不与为谋”的警句。就一点请你确认,距你任金沙镇镇长时的2012年就主导非法拆毁了我及大家庭多处各具独立产权房屋并造成所有财产灭失已过去近八年。你由曾经的镇长提升为金沙街道办党工委书记,现在又将要成为“处级干部”,而我的家人却在你主导下的金沙街道办非法侵害下居无定所并在豪无尊严中艰难度日。拿我大家庭成员人身财产受到非法侵害的例子看,在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的你主导下金沙街道办(原金沙镇政府)非法拆毁房屋(捏造的虚假“拆迁协议”无效)违法行为这样铁的法律事实面前,你这样的“书记”不仅不“为人民服务”,更是一个毫无羞耻之心乃至严重违法乱纪之人。作为“体制内”的一员,真的为有你这样的“书记”及主导下的所谓“办事处”侵害百姓权益数年而欺上瞒下的恬不知耻作派而感到羞耻!从今天收到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来看,你主导下的金沙街道办竟然还在厚颜无耻地以“反映其房屋被强拆,并发生纠纷,其称有财物丢失,补偿不合理”,完全是一派“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强盗嘴脸。没有任何法律手续,法院生效判决也已确认,趁我大家庭成员不在之际(2012年6月5日凌晨),非法拆毁所有房屋,世上有这样的“财物丢失”吗?!从来没有“拆迁补偿”一说,你主导下的金沙街道办(原金沙镇政府)捏造的虚假“拆迁协议”也被南通中院生效判决为无效,又何谈“补偿不合理”?!没有法律手续就非法拆毁百姓合法房屋,怎么能与“强拆”扯上边?!盖有大红印章的金沙街道办“红头文件”形式的“告知书”,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信口雌黄,又如何取信于民?!人在做,天在看!请扪心自问,你对得起“优秀镇(街)党政正职”这个称号吗?!你还有一点点良知和道义吗?!作为有35年党龄的我来讲,为有你这样的街道“书记”感到羞愧!可以毫不客气地断言,你的提升并继续如此的话,只能在更大的范围内去祸害百姓! 葛红俊书记!你及金沙街道办数年来非法侵害我大家庭成员人身房屋财产权益的所作所为和多年来欺上瞒下的嘴脸,用我们老百姓的话来讲,可以说“见过脸皮厚的,没有见过你们这么不要脸的!”实话实说,你确实玷污了街道“书记”这个崇高称谓!如你之类以侵害太山村乃至金沙百姓权益为能事的街道办(原金沙镇政府)的所谓“官员们”,不管爬到多“高”的“权位”,在百姓心中都是与“小人”无异!高某、张某,都应该是你身边的“前车之鉴”!要知道,我去年“祝福”你“高升”,还是蛮准的哟! 最后,请葛红俊书记谨记本人的一些忠告: 人要脸,树要皮,当“官”不可能一辈子! 好自为止吧,良知肯定比阳光更重要! 同时,我也愿以此信让母亲在天之灵安息! 致 礼! 真正空空如也 草上 2020年4月9日夜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