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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民声] 奇葩的行政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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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4-1 08:15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奇葩的行政裁定一继南通中院“帽子门”事件后,做为当事人躲过了疫情的肆虐,却逃不脱南通中院的“枉法裁定”。2020年3月31号收到此裁定,关于裁定中“一事不再理”的引用原则是否与最高法的“一事不再理”的释义相同?基于同一地块的另一当事人张建国针对《4号征收决定》提起诉讼得到审理,却剥夺了我的诉讼权!!!《征补条例》也明确了被征收人的救济权利!!!法院是保障司法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可我的救济途径在哪里?南通中院在推进法治前行的里程中到底充当什么“角色”...@才良朱律师 @常伯阳律师 @迟夙生律师 @凯迪网络 @李和平律师 @李仲伟律师 @南方都市报 @南通发布 @澎湃新闻 @人民网 @头条评报 @王大伟一律师 @王才亮律师 @徐昕 @张兰英10 @中国新闻网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国政府网 @清廉江苏 望大家关注一13222143980黄伟




南通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4-1 08:5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土地管理法:房屋征收决定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区政府“无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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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4-1 10:2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通中院司法黑暗败露,此乃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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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0-4-1 10:2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强对法官的监督,就是加强对法官的保护!滥用裁量权,只会失去民心,如形同虚设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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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4-1 10:30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如此枉法裁定,肆意剥夺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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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 10:37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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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4-1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敢和省高院裁定叫板的大厨---郭德萍
南通中院把一个江苏省高院指令立案受理开庭的行政案件,足足拖延了3年多才开庭,开庭时又以被告的行政行为对原告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不是本案适格的主体为由,中途休庭,最后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大厨郭德萍的技艺确实高明:认为协议搬迁没有拆你原告的房子,就对你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影响!假如按郭大厨这么推理的话:要是一个歹徒持刀去拦路抢劫,因为被害人极力反抗没被抢到,难道这歹徒的犯罪行为就不成立吗?难道这歹徒对被害人的权利义务就没有产生过影响吗?难道被害人就不是适格的主体吗?如果照郭大厨这样的逻辑判断,以后凡是抢劫、强奸、杀人未遂的案件,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又不会不产生实际影响的,就不是适格的主体,歹徒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了吗?按郭大厨的水平,应该参加国家立法!
微信图片_20180920105554.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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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 10:44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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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5-12-7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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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20-4-1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通中院,只能呵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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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4-1 11:09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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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3-16 14:56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0-4-1 11:33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事不二诉”原则即“一事不再理”原则,就是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的被告人,不得再次起诉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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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4-1 12:19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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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4-1 14:49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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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4-1 14:54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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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4-1 15:21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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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4-1 16:4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权利给这些人践踏,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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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4-1 16:42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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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4-1 16:45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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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4-1 16:52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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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6-3 08:52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20-4-1 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法院说明,张建国与黄学明是否是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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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4-1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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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4-1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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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4-1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南通中院出来走两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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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4-2 00:10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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