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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爆料] 中国有这样的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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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4 18:24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陈桥街道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

事情说起来错综又复杂。原13大队一个叫赵美云的老妇,老公用生命换得了一层楼房,走了,当年儿子只有17岁。赵美云就与1 8 大队张万和结婚,抛下了儿子,与张万和生下了女儿。
在女儿17岁时,张万和工伤身亡,在其亲戚的帮助下,(税务所的所长,公安局的局长,还有律师)

张万和的女儿与自己的母亲脱离了母女关系,将监护权给了这个小孩的远房唐叔,而所有的赔偿款都由这个监护人管理。包括赵美云的那份钱。试问各位父老乡亲,中国有这样的法律,为了别人不能得到财产,能脱离母女关系,还将监护权给别人吗?

后来拆迁。这女孩就四处流浪,监护人失踪,任凭这个女孩张雪萍与赵美云闹,让赵美云的儿子租房子给她们两个人住,期间,还拿刀要砍赵美云,让赵美云将前夫的儿子这边的房产给她。闹的赵美云儿子儿媳这边不得安宁。
2014年赵美云在其女儿的唆使下,陷害自己的儿媳,将其逼着去寻死。没有得逞。

今年3月份,儿媳回家,赵美云又用恶毒的话语功击儿媳,让儿媳再去寻死。还带其女儿张雪萍到儿媳家里闹,陷害儿媳说儿媳妇要赶她走,不让她住在家里。天下哪有这样散心病狂的婆婆。哪有这样仗势欺人的年轻小姑子,有后台就了不起,有钱,有人,难道就能一手遮天。难道就能将法律玩与鼓掌?天理何在?道德何存?

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陈桥街道,法律法规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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