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6912|回复: 0

[随便港港] 明日起,我市恢复照护保险居家上门服务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3-18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19日起,我市各定点照护保险居家服务机构将有序恢复居家上门照护服务,以满足居家失能失智人员的照护服务需求。

市医保局要求各定点照护服务机构,切实承担起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主体责任,制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等,做到服务对象100%有服务需求、上门服务人员100%全程戴口罩、服务对象和服务人员100%测量体温、服务过程100%消毒、服务人员100%符合健康的“五个100%”;安排照护服务人员上岗时,必须掌握其健康情况和近期个人行程,做好照护服务人员上岗的疫情防控保护,配备好各项防疫物资和设备器材;对外地来通的服务人员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分类采取防控措施。一旦发现有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应立即采取措施。

照护保险服务机构必须充分尊重服务对象的意愿,对暂不需要服务的一律不上门服务;对有服务需求的家庭,要仔细询问14天内有无疫区来访人员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照护服务人员上门时要服从社区疫情防控管理的各项要求,须携带健康证明,提供我市“易来通”健康码或者江苏省“苏康码”以及市、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认可的相关省份健康码。

上岗的照护服务人员必须每天早晚各测量一次体温,做好记录;出门及服务时,戴好口罩;自备分装瓶,装好消毒液,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进入服务对象家门时在门外换鞋或穿上鞋套,用准备好的分装瓶在门把手上进行消毒后再进门;进门后,采用七步洗手法清洗双手;为老人测量体温并观察健康状况,若发现老人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停止服务,并第一时间告知照护服务机构。

来源:南通发布

南通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 平台公约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5-12-7 08:17 , Processed in 0.130847 second(s), 12 queries , MemCache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