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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房又认贷,认房不认贷,认贷不认房,究竟是什么意思? 近年来,在全国楼市调控的大背景下,多地政府提高了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伴随而来的一个问题是: 怎样判定一个家庭是第一套住房,还是第二套住房? 各地政府提出了这三种解决方案: 认房又认贷 认房不认贷 认贷不认房 是不是有点眼晕,别急,先来看看认房和认贷分别是什么意思? 认房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时,若借款人在当地房屋登记系统中,已经有了登记信息,在买房时,该房将被界定为二套房或以上。 认贷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时,若买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已经登记有贷款买房的信息(这里指的是贷款记录,而不考虑贷款是否还清)。 那么再次申请贷款买房时,将界定该房为二套房或以上。 再来具体看看这三种情况: 1. 认房又认贷款是什么意思? 是指贷款买房时,只要借款人名下有房或有房贷记录,都将被界定为二套房或以上。 在认房又认贷的政策下,下面这四种情况,均可判定为二套房: 小明购买了一套房(为小明的首套房),是全款买的,没有从银行贷款。 小明贷款买了一套房,贷款已经还清了。 小明贷款买了一套房,目前仍在还房贷。 小明贷款买了一套房,之后又将房子卖掉了。 若小明全款买了一套房,然后卖掉,其名下已无房且从未有贷款记录,则再买房,即认定为首套房。 当然了,在一些认房又认贷的城市,上述情况虽也认定为二套房,但由于其无贷款或者贷款已经还清,则其再次买房,这套房的首付比例介于首套房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之间,即比首套房的首付比例高,但比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低。 2、认房不认贷是什么意思? 不管购房者有没有贷款记录,只要购房者证明其名下无房,其就可以按照首套房认定;如果购房者名下已经有一套房,则无论是否贷款,贷款有无还清,都按照二套房来认定。银行办理贷款时,不会考虑购房者历史贷款记录。 3、认贷不认房是什么意思? 不以家庭拥有的房屋数量来认定,二套房购买家庭只要还清首套贷款,再次贷款也将按照首套房认定。 大多数城市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认定是“认贷不认房”,有以下三种情况: 借款人本人和配偶无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认定为首套房贷款。 借款人本人和配偶只有一笔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认定为二套房贷款。 借款人本人和配偶有两笔以上(含两笔)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认定为三套房贷款。 上海的二套房判定规则: 现在上海买房是认房又认贷。 2016年11月28日,上海出台政策: 规定自2016年11月29日起,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或在本市无住房但在全国有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关于认房还是认贷的三种区别,现在明白了吗? " Y( M* F3 N- ~ _) I: l6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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