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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杂谈] 关于和平桥街道办事处克扣工作人员待遇未兑现的诉求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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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7 01:45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和平桥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
        您们好!
        我是一名于2024年10月退休的和平桥街道工作人员,在过去漫长的工作岁月里,我扎根于和平桥街道的颐和社区,始终保持着高度的责任心与敬业精神,为街道的和谐发展、社区的稳定繁荣贡献着自己的力量。然而,退休之际,本应是安享工作成果、回顾奋斗历程的时刻,我却不得不向您呈递这份饱含无奈与期待的诉求信,期望多年来困扰我的待遇问题能够得到公正、妥善的解决。
    回溯到2011年11月,我经由崇川区人民政府外口办招聘,正式成为和平桥街道的一员,并被分配至颐和社区居委会工作。在这长达13年的职业生涯中,我全身心投入到社区的各项工作中,无论是社区环境整治、居民矛盾调解,还是各类政策的宣传与落实,都留下了我的辛勤汗水。然而,长期以来,街道办事处却在多项费用支付以及承诺待遇兑现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给我的生活带来了诸多困扰。
一、未支付费用及未兑现待遇详情
     1. 冷饮费:在过去12个炎炎夏日的高温工作期间,我始终坚守岗位,为社区居民服务。根据江苏省对于高温补贴的明确规定,从事室外作业的人员清凉饮料费每人每月400元,全年按四个月计发。然而,这12年里,我从未收到过一分钱的冷饮费。这笔费用不仅是对我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一种物质补偿,更是对我工作付出的一种认可,而街道办事处的长期拖欠,让我深感委屈与不公。
    2. 加班费:从2011年11月至2018年6月这段时间里,由于工作任务繁重且复杂,我经常加班加点。周末,当别人在享受休闲时光时,我在忙碌工作;节假日,当大家阖家团圆时,我被安排在派出所前台值班或在为社区的安全稳定奔波;日常下班后,当夜幕降临,我还在小区登记外来人员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平时加班应按照不低于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则应按照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经过我仔细核算,这些年累计的加班费是一笔相当可观的数额,然而这笔钱却一直被拖欠着,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3. 年休假:依法享有带薪年休假是每一位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规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在我工作的这些年里,本应享有的每年一定天数的带薪年休假均未按照规定兑现,而这部分应得的费用也一直未得到落实。年休假是对劳动者辛勤工作的一种调节与关怀,未能兑现不仅让我失去了休息放松的机会,更让我在经济上遭受了损失。
   4. 午餐待遇:和平桥街道食堂就是面向工作人员的,旨在保障工作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工作效率。然而,多年来,我却从未享受到这一待遇。每天工作时,为了解决午餐问题,我不得不额外花费时间和金钱,这无疑增加了我的生活成本,也让我对街道办事处的执行情况产生了质疑。
    5. 工作手机费:和平桥街道发放的工作手机本应是工作所需的工具,但令人不解的是,每月却从我工资中扣除100元,且扣款时间长达四年之久。工作手机是为了方便工作沟通,费用却由我个人承担,这显然不合理,加重了我的经济负担。
    6. 未兑现的D岗待遇:2018年1月,街道办事处曾郑重承诺我享受D岗待遇。然而,从2018年6月至2021年5月,每月应提升的250元标准却一直未兑现。这一承诺的落空,不仅影响了我的收入水平,更让我对街道办事处的诚信产生了动摇。

经我详细核算,上述冷饮费、加班费、年休假、午餐费、工作手机费以及未兑现的D岗待遇费用,累计已达196688.57元。这是我多年来应得的劳动报酬,是我合法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诉求及期盼
    我一直以来都秉持着对工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从未因待遇问题而懈怠工作。我热爱社区工作,也对和平桥街道有着深厚的感情,我始终相信街道办事处能够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工作人员。如今,我希望街道主要领导能够高度重视此事,立即介入调查核实我的诉求。我恳请街道办事处能够尽快按照相关规定和承诺,兑现我应当享受的待遇,将拖欠我的费用全额支付给我。
     一个月前,我已将我的诉求正式递交至和平桥街道,但至今没有看到一点进展。我理解街道工作的繁忙与复杂,但我的问题已经拖延太久,我期待能够得到一个明确的处理时间表和解决方案。在法治社会的今天,我坚信我的合法权益一定能够得到保障,我也希望街道办事处能够积极践行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带头遵纪守法。
    最后,感谢和平桥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抽出宝贵时间处理我的诉求。我衷心期待能得到一个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让我在退休后能够安心生活,也让我对曾经奋斗过的地方依然充满信任与希望。

      此致

敬礼!

                      和平桥街道颐和社区工作人员

                               2025年3月26日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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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7 02:29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和平桥街道还有什么正义可言?

       当写下这个标题的时候,我的内心五味杂陈,满是愤懑与无奈。近期在和平桥街道的种种遭遇,让我对这片本应充满公平正义的土地产生了深深的质疑,实在是不吐不快,真心期望能引起大家的关注与深刻思考。
       3月18日,那是一个让我刻骨铭心的日子。我怀着解决问题的诚恳态度,走进和平桥街道党工委书记办公室,与街道的一二把手理论我的合理诉求。这本应是一次理性、和平的沟通交流,是街道倾听民众心声、解决民生问题的契机,可谁能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闹剧,彻底打破了所有的美好设想。
就在我们交谈的过程中,政法委员洪圣兵毫无征兆地闯了进来,并且不由分说地开始插嘴。紧接着,令人震惊到愤怒的一幕发生了。他竟然用指头恶狠狠地直接指向我,那尖锐的指尖仿佛一把利刃,刺痛的不仅仅是我的身体空间,更是我的尊严与权益。这种极具侵犯性的肢体动作,完全是街头寻衅滋事的无赖行径,让我在瞬间感受到了强烈的不适与被侵犯。我当即毫不犹豫地明确表示,他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权益,是对我作为一个公民最基本的不尊重。我期待他能意识到错误,及时收敛自己的行为。然而,现实却给了我沉重的一击。他不仅没有丝毫的愧疚与悔意,反而变本加厉,态度嚣张至极地回应道:“就侵犯你了,怎么了” ,那刺耳的话语伴随着他直接向我迎面走来的压迫性动作,让我仿佛置身于一个充满恶意的包围圈中,在巨大的压迫之下,那一刻,我满心的疑惑与愤怒,这真的是一位政法委员应有的行为吗?在大众的认知里,政法委员身负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公民权益、展现公正与法治形象的神圣使命,是公平正义的坚定守护者。可洪圣兵委员的所作所为,与这一光辉形象简直是天壤之别,他的言行举止,活脱脱就是一个横行霸道的地痞流氓,完全颠覆了我对政法工作者的信任与期待。
       更让我寒心和失望透顶的是,当时在场的和平桥党工委书记办公室里的一二把手,他们全程目睹了这一恶劣的全过程。作为街道的主要领导,本应肩负起维护秩序、主持公道的责任,可他们却选择了沉默,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去制止洪圣兵委员那不堪入目的不雅行为和满身散发的匪气。他们的不作为,无疑是给犯错者递上了一把保护伞,让洪圣兵更加有恃无恐,肆意妄为。而我,这个本应被公正对待的普通公民,却在这冷漠的氛围中陷入了极度的无助与绝望。在这样的场景下,犯错的一方如此肆无忌惮、理直气壮,那我们普通民众一直心心念念、翘首以盼的正义又该从何处找寻?这不得不让我深思,在和平桥街道的权力体系中,是不是一些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已经被抛之脑后,对公民权益的尊重也早已荡然无存?这种对正义的亵渎,难道不应该引起我们所有人的警惕与反思吗?
       本以为这一系列糟心事会随着时间慢慢平息,可命运似乎总爱和我开玩笑。3月22日,在经历了那噩梦般的18号之后,我身心俱疲,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为了调整自己被伤害得支离破碎的状态,我决定外出旅游散散心,这是再正常不过的放松方式,是每一个公民应有的生活权利。但万万没想到,我这个小小的愿望竟然也遭到了和平桥街道的百般阻挠。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奉公守法的公民,我不明白,街道究竟有什么权力可以干涉我的正常出行自由?这难道不是一种典型的滥用职权的表现吗?他们的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让我对街道的治理理念和权力行使产生了极大的怀疑。
       除此之外,关于和平桥街道克扣我长达13个春秋的年休假、冷饮费,52个的加班工资等相关事宜,更是让我气愤不已。年休假、加班费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神圣休息权利,是对辛勤工作的我们的一种合理慰藉;冷饮费等补贴也是符合国家规定和政策的福利,是我们应得的劳动报酬。然而,和平桥街道却无视法律法规,克扣年休假、冷饮费等费用长达13年之久,这本身就是严重侵犯我合法权益的恶劣行为。
      在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里,每个公民都理应受到公正、平等的对待,合法权益都应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这是法治社会的基石,也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但在和平桥街道所经历的这一切,却让我对这里的正义产生了深深的绝望。我经常在深夜里辗转反侧,思考着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遭受如此不公正的待遇。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人,我只想要回属于自己的那份公平与正义,只希望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尊重和维护。
       在此,我真诚地希望和平桥街道的相关领导能够静下心来,认真反思这些问题。真正践行公正、法治的理念,不要再把这些美好的理念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要落实到实际行动中。积极主动地解决我的合理诉求,而不是一味地推诿、阻挠,用实际行动重新赢回民众的信任与支持。同时,我也殷切地期望相关监督部门能够及时介入调查,深入了解事情的真相,还我一个迟到多日的公道,让正义的阳光能够重新照耀在和平桥街道的每一个角落,让每一个公民都能在这片土地上感受到公平与正义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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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7 07:59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和平桥街道还有什么正义可言?

       当写下这个标题的时候,我的内心五味杂陈,满是愤懑与无奈。近期在和平桥街道的种种遭遇,让我对这片本应充满公平正义的土地产生了深深的质疑,实在是不吐不快,真心期望能引起大家的关注与深刻思考。
       3月18日,那是一个让我刻骨铭心的日子。我怀着解决问题的诚恳态度,走进和平桥街道党工委书记办公室,与街道的一二把手理论我的合理诉求。这本应是一次理性、和平的沟通交流,是街道倾听民众心声、解决民生问题的契机,可谁能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闹剧,彻底打破了所有的美好设想。
就在我们交谈的过程中,政法委员洪圣兵毫无征兆地闯了进来,并且不由分说地开始插嘴。紧接着,令人震惊到愤怒的一幕发生了。他竟然用指头恶狠狠地直接指向我,那尖锐的指尖仿佛一把利刃,刺痛的是我的尊严与权益。这种极具侵犯性的肢体动作,完全是街头寻衅滋事的无赖行径,让我在瞬间感受到了强烈的不适与被侵犯。我当即毫不犹豫地明确表示,他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权益,是对我作为一个公民最基本的不尊重。我期待他能意识到错误,及时收敛自己的行为。然而,现实却给了我沉重的一击。他不仅没有丝毫的愧疚与悔意,反而变本加厉,态度嚣张至极地回应道:“就侵犯你了,怎么了” ,那刺耳的话语伴随着他直接向我迎面走来的压迫性动作,让我仿佛置身于一个充满恶意的包围圈中,在巨大的压迫之下,我满心的疑惑与愤怒,这真的是一位政法委员应有的行为吗?在大众的认知里,政法委员身负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公民权益、展现公正与法治形象的神圣使命,是公平正义的坚定守护者。可洪圣兵委员的所作所为,与这一光辉形象简直是天壤之别,他的言行举止,活脱脱就是一个横行霸道的地痞流氓,完全颠覆了我对政法工作者的信任与期待。
       更让我寒心和失望透顶的是,当时在场的和平桥党工委书记办公室里的一二把手,他们全程目睹了这一恶劣的全过程。作为街道的主要领导,本应肩负起维护秩序、主持公道的责任,可他们却选择了沉默,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去制止洪圣兵委员那不堪入目的不雅行为和满身散发的匪气。他们的不作为,无疑是给犯错者递上了一把保护伞,让洪圣兵更加有恃无恐,肆意妄为。而我,这个本应被公正对待的普通公民,却在这冷漠的氛围中陷入了极度的无助与绝望。在这样的场景下,犯错的一方如此肆无忌惮、理直气壮,那我们普通民众一直心心念念、翘首以盼的正义又该从何处找寻?这不得不让我深思,在和平桥街道的权力体系中,是不是一些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已经被抛之脑后,对公民权益的尊重也早已荡然无存?这种对正义的亵渎,难道不应该引起我们所有人的警惕与反思吗?
       本以为这一系列糟心事会随着时间慢慢平息,可命运似乎总爱和我开玩笑。3月22日,在经历了那噩梦般的18号之后,我身心俱疲,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为了调整自己被伤害得支离破碎的状态,我决定外出旅游散散心,这是再正常不过的放松方式,是每一个公民应有的生活权利。但万万没想到,我这个小小的愿望竟然也遭到了和平桥街道的百般阻挠。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奉公守法的公民,我不明白,街道究竟有什么权力可以干涉我的正常出行自由?这难道不是一种典型的滥用职权的表现吗?他们的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让我对街道的治理理念和权力行使产生了极大的怀疑。
       除此之外,关于和平桥街道克扣我长达13个春秋的年休假、冷饮费,52个的加班工资等相关事宜,更是让我气愤不已。年休假、加班费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神圣休息权利,是对辛勤工作的我们的一种合理慰藉;冷饮费等补贴也是符合国家规定和政策的福利,是我们应得的劳动报酬。然而,和平桥街道却无视法律法规,克扣年休假、冷饮费等费用长达13年之久,这本身就是严重侵犯我合法权益的恶劣行为。
      在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里,每个公民都理应受到公正、平等的对待,合法权益都应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这是法治社会的基石,也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但在和平桥街道所经历的这一切,却让我对这里的正义产生了深深的绝望。我经常在深夜里辗转反侧,思考着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遭受如此不公正的待遇。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人,我只想要回属于自己的那份公平与正义,只希望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尊重和维护。
       在此,我真诚地希望和平桥街道的相关领导能够静下心来,认真反思这些问题。真正践行公正、法治的理念,不要再把这些美好的理念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要落实到实际行动中。积极主动地解决我的合理诉求,而不是一味地推诿、阻挠,用实际行动重新赢回民众的信任与支持。同时,我也殷切地期望相关监督部门能够及时介入调查,深入了解事情的真相,还我一个迟到多日的公道,让正义的阳光能够重新照耀在和平桥街道的每一个角落,让每一个公民都能在这片土地上感受到公平与正义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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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7 08:2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街办和社区啥职务、级别?

连市政府秘书长进市领导食堂吃饭,都要被书记抽耳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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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7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1-5是普遍现象,不针对个人。不能说错,但是这甚至是全社会的一个普遍性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相对的,社区执行的比很多中小私企算好了(当然私企总体收入还是高于社区的)。
第6项,有了解,编外辅助进岗先要挂网格员,但你一旦超龄,就极难入选,进了专职网格员才有可能变社工,进D档。有理由怀疑,是上面政策变了,导致你所说的承诺即使有也无法兑现。
总的来说,打官司走劳动诉讼把,但这里面也有问题,你要问律师,你到底能不能诉街道,还是只能诉劳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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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7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1.高温费不叫冷饮费。高温费是指安排在室外的人员补贴,不是必须给每个人发的。具体到街道来说,这么多年过去了,你现在拿高温费说事,那你自己拿出在室外工作的证据。
2.在政府部门工作的,说实在加班是常事,没见过加班费。
3.年休假补贴。19年以前,政府部门谁也没有休假补贴。另外你到底是和谁签的合同,合同里怎么写的,一切以合同为准。如果是劳务派遣,费用全包的那种,就别叽叽歪歪要什么补贴了。都不是该单位的人,凭啥要补贴。
4.5.解释同3。
6.不了解 不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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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7 09:4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jy00121650 发表于 2025-03-27 09:24
1-5是普遍现象,不针对个人。不能说错,但是这甚至是全社会的一个普遍性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相对的,社区执行的比很多中小私企算好了(当然私企总体收入还是高于社区的)。
第6项,有了解,编外辅助进岗先要挂网格员,但你一旦超龄,就极难入选,进了专职网格员才有可能变社工,进D档。有理由怀疑,是上面政策变了,导致你所说的承诺即使有也无法兑现。
总的来说,打官司走劳动诉讼把,但这里面也有问题,你要问律师,你到底能不能诉街道,还是只能诉劳务公司

我是专职网格员,享受D岗待遇是街道公示发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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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7 10:2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jy00121650 发表于 2025-03-27 09:24
1-5是普遍现象,不针对个人。不能说错,但是这甚至是全社会的一个普遍性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相对的,社区执行的比很多中小私企算好了(当然私企总体收入还是高于社区的)。
第6项,有了解,编外辅助进岗先要挂网格员,但你一旦超龄,就极难入选,进了专职网格员才有可能变社工,进D档。有理由怀疑,是上面政策变了,导致你所说的承诺即使有也无法兑现。
总的来说,打官司走劳动诉讼把,但这里面也有问题,你要问律师,你到底能不能诉街道,还是只能诉劳务公司

很专业,往同工同酬方向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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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7 12:5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和平桥街道应当带头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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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7 12:5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和平桥街道请不要继续打着核实的幌子,企图拖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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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7 12:5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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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7 14:4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嘻哈一笑 发表于 2025-03-27 09:45
1.高温费不叫冷饮费。高温费是指安排在室外的人员补贴,不是必须给每个人发的。具体到街道来说,这么多年过去了,你现在拿高温费说事,那你自己拿出在室外工作的证据。
2.在政府部门工作的,说实在加班是常事,没见过加班费。
3.年休假补贴。19年以前,政府部门谁也没有休假补贴。另外你到底是和谁签的合同,合同里怎么写的,一切以合同为准。如果是劳务派遣,费用全包的那种,就别叽叽歪歪要什么补贴了。都不是该单位的人,凭啥要补贴。
4.5.解释同3。
6.不了解 不发表意见

不好意思,我的合同是与和平桥街道办事处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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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7 17:3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评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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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7 17:3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市领导看到后,为我们弱势群体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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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7 17:4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水军们,也许你们和我有同样的遭遇。建议正在承担水军任务的社区工作者立即停止沉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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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7 20:4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机关应当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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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7 20:4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务员拿的工资是我们的两倍,政府克扣弱势群体的待遇是可忍孰不可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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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7 20:4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和平桥街道尽快兑现承诺,支付工作人员应得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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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8 0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卑微的网格员,退休后终于不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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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8 07:5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wumingyingxiong 发表于 2025-03-27 20:44
公务员拿的工资是我们的两倍,政府克扣弱势群体的待遇是可忍孰不可忍。

那你的意思是,你在社区每年的收入也有十五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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