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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8 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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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江苏
守猪待兔 发表于 2016-12-5 13:535 b, i% H( t, T, u
李雪莲的男人其实是个很好的人。# R4 Z0 c1 y3 M. k# {1 f& s, H, [2 j4 I
: d5 ^! ]3 N. _- M如果他在和李雪莲离婚前,瞒着李雪莲跟别人借个1000万、2000万的,然后 ... % ]# m* @! X+ k/ j( ~
在有人提出“结束人治,实行法治”的时候,我就说过“法治也是人治”。有关法的活动(立法、司法、守法、犯法、执法等)都是人的行为。
, j/ p- ?% ?# i2 D2 E法不规定详细,有人会钻空子;规定详细了,还有人可以钻空子(例如律师可以用一些条文否定另一些条文,把犯法说成不犯法,把不犯法说成犯法)。特别是官员与老百姓发生矛盾时,法官不能公平公正处理。老百姓之间有矛盾,官员可以不闻不问(民不告官不究),特别是夫妻矛盾,如果不是发生人命案,哪怕离婚,官员也不管。
8 Y$ W- `4 j- d: k 讲道理就不同,只要真正做到真理面前人人平等,按理办事,就不易出问题;出了问题,按理也容易解决。现在缺少的就是讲道理这个环节,是掌握权力的人带的坏头。如果当权者带头讲道理,事情就简单、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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